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工作。依法负责我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初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组织指导协调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我市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企业对外援助资质的初审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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