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商务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内商建字〔2023〕470号)和《呼和浩特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呼安委办发〔2023〕60号),从6月中旬开始,市商务局四个督导检查组分别赴各旗县区(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抽查。




截至6月25日,共督导抽查企业29家,覆盖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成品油零售、汽车销售、餐饮住宿、旧货市场等商贸行业领域,累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31条,其中消防应急方面58条,占隐患总数的44.3%;安全方面73条,占隐患总数的55.6%。




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全面整改。督导组要求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配合联动,对多次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移送监管部门进行处罚,争取排查出来的隐患实现闭环整改。
6·21银川煤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市安委办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立即行动,联合当地市监、应急、住建、消防、燃气公司等部门,针对餐饮场所及商业综合体内使用天然气和液化气的商户开展联合排查整治行动。市商务局四个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将重点抽查包括大型商场、老字号和特许经营等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情况。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继续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职能职责与实际,尽最大努力防范商务领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