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内贸流通服务业促消费重点工作的通知》(内商运字〔2022〕23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国家级、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提档升级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通过相关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对金桥电商示范基地(“双创”示范区)申报的智慧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映像特色产品数字营销基地等2个项目予以资金补贴(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9月1日至9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471-4607451。具体业务工作请与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联系,电话:0471-6621200,电子邮箱:hhhtswjdxk@163.com。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