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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02-06 18: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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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4日至6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开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和态度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抓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推动成果转化运用,不断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商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党组将持续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坚决将巡察整改要求一抓到底,杜绝“过关”思想、松懈情绪,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从紧严抓作风建设,让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整改工作研究情况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巡察整改中带头抓、牵头改,担任市商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从讲政治的高度统筹安排方案起草、措施制定、整改推进等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深入学习领会、安排部署,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督查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分解整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时限,立足治标“当下改”,着眼治本“长久立”,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及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及时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建立执行常态化调度机制,先后于2023年9月21日-12月22日召开了8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并全面推进整改相关工作

经自查自评,截至2023年12月底,巡察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1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整改重点措施及已完成整改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要论述不够坚决,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1.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紧迫感不足,桥头堡作用发挥不明显。

1)“对航空口岸经济发展主动谋划有差距”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呼和浩特市口岸规划”编制工作,完善拓展白塔机场航空口岸功能,提前谋划布局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空口岸建设。目前已编制完《呼和浩特市口岸发展规划》,经自治区发改委组织评审并原则通过;二是持续巩固“呼和浩特-乌兰巴托-伊斯坦布尔”货运包机航线,积极与全日空航空公司等公司对接,推动货运包机业务。全日空航空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来我局考察座谈,对接推动货运包机业务,截至目前,货运包机发运47架次,货运量1229.57吨,货值1.95亿元。

(2)“推进口岸功能拓宽工作慢作为”整改落实情况:积极争取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在白塔机场设立进境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并加快推进建设。20236月30日,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在白塔国际机场设立进境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目前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已完成。

(3)“对羊绒围巾品牌发展不重视,打造品牌本领不强”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资金支持。实施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综合服务项目,加大“呼和浩特羊绒”“呼和浩特羊绒围巾”两个国家地理标志的宣传推广力度,重点支持企业申请境外注册商标、资质认证等,提升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通过委托第三方的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和综合服务项目,宣传推广两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基地内企业提供公共检测、业务培训等公共服务,推动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羊绒制品)建设。二是加强合作交流。利用与东莞市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建立的联络机制,加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交流互动,10月21日-23日东莞市服装服饰、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行业协会一行赴我市调研考察投资环境,围绕羊绒产业与呼和浩特羊绒协会深入座谈,并就相关产业商谈合作事宜,通过优势互补促进产业合作。

2.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发展战略行动乏力,履行责任不到位。

(4)“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力,牵头起草政策调查研究不深入,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执行不力。”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争取并兑现2021年8月至12月期间跨境电商补贴资金,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完成补贴资金拨付;二是加强资金统筹,2023年12月将2022年跨境电商补贴资金上报市财政局,列入2024年度预算;三是出台新的《关于促进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政策》,并加强组织实施。

(5)“落实惠民政策有偏差,惠民效果大打折扣。”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媒体及商务局公众号宣传惠民菜店相关政策及运营要求和做法,通过召开青城惠民菜店推进工作现场会、地产蔬菜产销对接会,组织运营企业现场观摩,提高惠民菜店影响力和政策知晓率。二是根据运营监测情况,及时对惠民菜店规范运营进行研究,研究修订《青城惠民菜店(专区)运营考评方案》,优化考评分值比例,细化考核指标。截至2023年12月底《青城惠民菜店(专区)运营考评方案》已修订完成并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三是加强对惠民菜店的检查督导,加大抽查比例,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惠民菜店运营主体及时整改。四是完善第三方平台监测服务,增加运营监测平台图像上传功能,结合线上监测情况,加大线下检查频次,不断提高运营水平和质量,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指导,将第三方监测机构工作评价纳入考评方案。五是建立群众监督机制,统一制作青城惠民菜店公示牌,设立投诉服务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建议。

(6)“面向蒙俄欧“对外开放圈”工作推进不力,创新举措不多。”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相关文件和市委工作部署,修改完善我市贯彻实施方案。印发我市“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专项组和专项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二是在局官网和工作群加强对外投资政策,风险预警信息收集的宣传,帮助企业了解国家对外投资战略,及时掌握对外投资市场信息,引导企业融入国家对外投资战略,规避投资风险。三是积极组织重点外贸企业参加东盟博览会、广交会、进博会等会展商洽活动,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开拓蒙、俄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

(7)“区域现代消费中心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能发挥不力”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调度机制,按月收集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任务推进情况,跟踪调度重点项目,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二是深入华润万象城、第六空间家居广场、中商世界里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调研,加强跟踪服务指导。赴上海盒马鲜生、开市客进行招商对接,赴深圳考察山姆会员商店、Ole’精品超市,助力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3.对外经济转型升级用力不够,外贸发展新动能增长缓慢。

(8)“对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认识不清、站位不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呼和浩特市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了解外资企业投资意向和困难诉求,促进各部门和企业间沟通交流,起草了《呼和浩特市关于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的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强化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二是围绕我市六大产业集群,做好产业集群利用外资研究分析,组织相关企业和部门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走访等活动。完成《产业集群外资招商研究报告》编制,全力助推六大产业集群重点龙头企业与国内外相关外资企业增进合作交流,促进以商招商、精准招商。三是筛选重点外资项目纳入商务领域项目库,抓好利用外资项目储备工作。

(9)“推动对外贸易新业态发展缓慢”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6月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跨境电商企业引育力度,充分发挥政策刺激和带动作用。二是继续推动我市重点外贸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公共海外仓培育对象,组织伊利集团泰国和印尼两处海外仓申报了自治区公共海外仓项目。三是加强对我市外综服重点培育对象的服务,指导鸥际贸易申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项目,待商务厅开展申报工作后及时上报。

4.主动谋划工作不力。

(10)“落实上级工作任务手上无招、进展缓慢。”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督导,定期通报各地区实际利用外资情况,压实属地责任,督导旗县区商务部门调度梳理企业使用外资情况,加大对外资企业服务保障力度,引导企业加大投资。二是深入挖掘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资潜力,跟踪调研优然牧业、金宇共立等外资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11)“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不合理,出现‘钱等项目’被收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研究和学习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和使用规定,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023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精准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工作。二是与外贸企业包保服务机制相结合,加强与重点外经贸企业的沟通联系,宣传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申报要求,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广泛征集外经贸项目,已录入局项目库16个外贸企业项目。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检查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反馈问题: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存在薄弱环节,责任意识不够强烈。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浮于表面,结合工作实际思考不深入。

(1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浮于表面,结合工作实际思考不深入。”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局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交流研讨。对党组班子交流研讨材料进行会前审核把关。三是组织各党支部开展1次专题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组织局属3个党支部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2.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

(13)“意识形态工作弄虚作假。”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审核把关意识形态工作材料,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及研判分析。二是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宣传文化工作,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

1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不力,“关键少数”发挥表率作用不明显。”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及研判分析;二是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意识形态工作承诺书,局党组班子成员承诺书已在党务公开栏公示。

3.履行行业监管职能有差距。

(15)“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监管流于形式。”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涉及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所在地商务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到位。11月11日,已完成对所在地商务部门和企业进行约谈;二是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近两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巡察发现的新问题逐一照单销号。10月9日,向有关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下发了相关通知,督促其对前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和新发现企业问题逐条进行核实销号,确保相关问题落实整改到位,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全覆盖,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压实企业主体责任。6月20日、7月20日、12月6日,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对3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问题突出的企业要求立行立改,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11月11日,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协会专家对3家报废车拆解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规范指导。四是党组会传达学习了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关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各相关科室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抓好餐饮燃气、商超、汽车流通、成品油等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五是聘请第三方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赴商贸流通企业检查安全生产、燃气督导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企业整改。

(16)“对代管企业监管缺失。”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多次与市文旅投集团公司沟通对接,要求当时呼和浩特会展有限公司经办人写了情况说明,并将报销的一千余元油费退回至市文旅投集团指定账户。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加强收支管理,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

(三)反馈问题:对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落实不力。

1.在维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方面积极主动性有差距。

(17)“在维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方面积极主动性有差距。”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赴内蒙古展览馆参观“伟大精神引领伟大事业”—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主题展,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担负起主动维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的责任感;二是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各党支部积极与包联社区共建,组织第一、三党支部赴东影北街社区对辖区内的6户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扎实。

(18)“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深入。”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已完善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专题学习内容;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局党组书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了专题党课。

(19)“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力,向下传导民族工作责任和压力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了《市商务局“改作风、提效能、抓落实”方案》,将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纳入《方案》的重要内容。二是机关党委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了民族工作开展情况。

(四)反馈问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0)“意识形态督查检查工作浮于表面、疲于应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及所在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及研判分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21028;电子邮箱:hsswjbgs@163.com。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