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商贸流通企业: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商务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向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诚信经营。重合同、守信用,弘扬诚实守信良好风尚;重质量、树品牌,坚信信誉是最大的成本。
二、严守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绝不利用非法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三、自觉接受监督。企业要自觉加强对产品质量、诚信经营等行为的内部监督,同时勇于接受消费者、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外部监督,用严谨的企业作风打造诚信品牌。
四、自觉规范价格。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做到明码标价、提前告知。不哄抬价格、不违约涨价、不虚假宣传,不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
五、提供优质服务。秉承“顾客至上,竭诚服务”的理念,为消费者提供人性化的各类设施和服务,营造健康、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起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互信互惠的桥梁。
诚信经营践于行,公开承诺始于心。让我们携手,营造良好诚信氛围,共同创造美好明天!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