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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遴选家电以旧换新第三方服务企业的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07-19 14: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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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4〕423号),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部署,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和提振市场信心,我市将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现公开征集遴选1家第三方服务企业,为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提供线上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企业在本次活动过程中承担家电以旧换新全过程服务,具体包括:

1.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动态监测并报告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完成折扣立减账单核对,建立补贴资金使用账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性和准确性;

2.协调商户开通线下收银POS机对接支付服务系统和商品信息系统,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

3.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并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受理消费者咨询解答、投诉处理等;

4.与参加活动商户建立顺畅沟通机制,协调处理商户相关业务问题,配合提供针对商户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服务。

二、征集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可提供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服务;

2.具有承担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线上APP(小程序),具备服务线下家电销售企业支付、核销等功能,并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服务;

3.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本地注册用户数达到100万人以上;

4.具有消费券发放工作的实操经验,承接过当地政府部门委托的类似工作;

5.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6.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7.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和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业务流程及政策实施相关调整、咨询、投诉等问题。

三、服务期限

呼和浩特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全过程,2024年7月-2024年12月31日,后续视补贴政策适时调整。

四、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3.平台注册人数证明材料;

4.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案例。

五、有关要求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对照征集条件和工作内容,于7月24日17:00前向市商务局提供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71-6621172 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