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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09-21 07: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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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自治区商务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4〕679号)要求启动我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1日-12月31日(9:00-22:00),9月21日10:00正式上线领券。

二、活动方式

在符合报名标准的企业(线上平台)购买15类家电产品,先购先补,补贴资金用完即止,如补贴额度提前用完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

三、补贴品种

对于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和净水机15类产品予以补贴。

四、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适用时间到12月31日截止。没有规定能效(水效)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该补贴券不与线上房展会家电券叠加使用。

五、具体流程

折扣券以自治区商务厅通过征集方式授权银联开发的小程序进行发放,消费者登陆银联云闪付平台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身份核验,领取折扣券进行消费。银联云闪付审核消费者的购买资质。

(一)折扣券领取

个人消费者实名注册并登录进入云闪付小程序,按提示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跳转到自动核验消费者资格界面,核验成功后消费者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领取折扣券。活动期间每人可领取15个品类的家电折扣券。

(二)折扣券使用

消费者选择补贴范围内的商品,结算时收银员使用受理终端,将符合补贴范围内的商品条码,扫描到终端销售界面,使用银联云闪付二维码扫码云闪付绑定的62开头银行卡刷卡进行支付,后台进行券码验证后完成支付。以上所有操作完成后,自治区平台会通知全国平台完成资格核销。

每人每类产品限核销1张,消费者需7日内核销使用,如7日内不进行核销,折扣券自动失效,资金返回平台再次分配。如过期未使用可重新领取1次,再次失效后不可领取。折扣券在银联云闪付平台公告的参与企业均可核销。如出现退货情况,按原支付路径完成退款,已使用的折扣券不予退还。

六、参与企业

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查询参与企业名单,参与企业名单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