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方案》(内商运字〔2024〕744号)要求,推进我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工作,现公开征集参与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的零售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以《呼和浩特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
三、征集对象
1.在呼和浩特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且具备开展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条件的销售企业。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2.能够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向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发票。具备完善的商品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综合服务能力。
3.具备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经营范围的产品目录须符合补贴目录。具有记录、统计有关销售信息的能力,能够定期报送销售和补贴数据。具备与第三方服务平台对接能力,支持中国银联POS机刷卡支付功能。
4.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能够垫付消费补贴资金。
5.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6.能够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和制度规范,综合处置能力。
四、销售范围
以下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环保标准:
1.家具类:床、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含定制)
2厨卫洁具类:烹饪机、消毒柜、橱柜(含定制)、面盆、浴缸、坐便器、水龙头、淋浴器
3.家装建材类:木地板、瓷砖、门(含定制)、灯具、整体柜(含定制)
4.智能家居类: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照明、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扫地机
5.适老化产品类: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
以上品类如有变动,以补充公告为准。
五、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内容;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打印的“信用中国”企业信用报告;
4.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附件2);
5.销售企业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申报流程
参与申报的企业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由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将列入活动名单并通过“呼和浩特市商务”微信公众号和局机关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
七、补贴拨付
1.活动实施期间,补贴资金采取购物立减的方式补贴消费者。参加活动的企业负责补贴资金的先行垫付;负责按要求收集、汇总、上传消费者申请补贴资金的材料。
2.补贴资金采取分批拨付方式,经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审核后,由平台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原则上每半月审核一次。
3.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各企业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退款;销售企业已收到补贴款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市商务局指定资金账户。
八、工作要求
活动期间,对出现借机抬高实际价位、进行商业欺诈、弄虚作假、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企业参与资格,追回发放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呼和浩特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报名申请表
2.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
3.呼和浩特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销售企业承诺书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