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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参与“烧卖美食季暨第三届内蒙古名小吃美食文化周”烧卖美食消费券发放活动餐饮经营主体的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5-07-11 23: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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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激发餐饮市场活力,满足市民日常消费需求。我局拟在“烧卖美食季暨第三届内蒙古名小吃美食文化周”活动期间发放烧卖美食消费券,现公开征集参与活动经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主营餐食为烧卖的餐饮经营主体,且具有与消费券发放平台对接能力,满足消费券使用条件;

(二)无违反诚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经营状态良好;

(三)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和服务质量,杜绝变相加价行为,严禁虚假交易、套取活动资金行为,一旦发现将追缴抵扣的消费券金额,并视情节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遵守消费券活动规则,积极组织宣传,指导和帮助顾客规范、顺利使用消费券,及时处理顾客投诉、纠纷等;

(五)自愿接受市商务局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报名方式

(一)经营主体申请。有意愿参与活动的烧卖经营主体自愿报名申请,填写《烧卖美食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申请表》(附件1),连同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025年7月15日中午12:00点前提交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所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烧卖美食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申请表》(附件1);

2.若以连锁经营形式参与且门店数量大于1家,需额外填写《烧卖美食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门店表》(附件3);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负责人(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

(二)属地推荐。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烧卖经营主体参与条件进行初审,汇总形成《烧卖美食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经营主体推荐名单》(附件2),出具推荐文件并连同经营主体申请材料两份于2025年7月16日12:00点前报送至市商务局服务贸易科。

(三)市局审核。市商务局对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与活动经营主体名单。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中午12:00前。

四、咨询电话

新城区商务局     0471-2387329

回民区商务局    0471-6371236

玉泉区商务局    13074731200

赛罕区商务局     0471-6317085

土左旗商促局     0471-3123886

托克托县商务局   0471-8512211

和林县商促局     0471-2848958

清水河县发改委   0471-7914566

武川县商促局     0471-8821668

经开区经发局     0471-8127356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15049179437

附件:1.烧卖美食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申请表

      2.烧卖美食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经营主体推荐名单

      3.烧卖美食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经营表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