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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安排的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5-08-09 18: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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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广大消费者及相关政策参与主体: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政策平稳运行、有序执行,现就调整我市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安排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与范围

(一)自2025年8月10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含线上购物APP内嵌)发放的家电以旧换新、3C数码购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不含居家适老化改造类产品)补贴券暂缓领取与使用,在此之前已领取使用补贴券的相关审核与兑付工作将继续按原流程推进,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二)自2025年8月10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暂停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8月10日0时前取得新车购置发票的,继续按原流程申领补贴,相关申请资料须在9月10日24时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补贴资格。

二、后续活动安排与通知方式

今年后续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请广大消费者及市场主体知悉并合理安排参与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市商务”、银联云闪付APP首页“以旧换新”专区,及时了解最新动态。感谢广大消费者、市场主体长期以来对我市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