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标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呼和浩特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5-12-26 16:24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现公开征集2026年参与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将按批次动态征集。

二、征集对象

家电及3C数码产品经营企业(含线上平台企业)。

三、基本要求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家电及3C数码产品经营企业,分公司应作为总公司自营门店参与;

(二)具备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能够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向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发票;

(三)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的进货、销售、配送等台账资料,需具备旧家电及3C数码产品回收能力;

(四)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先行垫付活动补贴资金。能够受理平台交易方式,在第三方服务平台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等信息;

(五)配备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电脑、打印机、POS机等设施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能够记录、统计有关销售信息,定期报送销售和补贴数据,并留存顾客消费凭证、销售发票、配送单据等资料备查;

(六)能够提供家电、3C数码产品所需条形码、SN码、IMEI码等内容,及时更新家电和数码产品销售、库存等数据;

(七)资信状况良好,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年来参与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八)能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补贴资金审核、审计、检查及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并提供佐证材料;

(九)线上参与企业应具备从事线上销售的资质条件和自有线上平台,能够按要求实时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并将补贴资格向农村地区倾斜;

(十)严格遵守家电、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配合相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能够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相关诉求纠纷。

四、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呼和浩特市家电以旧换新和3C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企业申请表、自营门店名单、承诺书、价格表(附件1-4);

(三)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和3C数码产品购新自营门店带水印(含拍摄时间、定位地址)的经营场所照片(含门头招牌、店内环境等)。如经营门店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需提供自有产权、租赁合同等使用权证明材料; 

(四)2025年前三季度(新成立企业提供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同时段的纳税申报表;

(五)“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六)品牌主体授权合作协议或承诺函等;

(七)与具有旧家电及3C数码产品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及该回收企业资质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有意愿参与的企业请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材料(盖章的纸质材料扫描为PDF文件)一并报送至属地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核实,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辖区内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汇总后(附件5)出具正式文件,连同1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全部企业刻成1张光碟)一并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三)市商务局对旗县区报送的参与活动企业进行复核后,确定名单并公布。相关政策文件公布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等。

附件:1.《2026年呼和浩特市家电以旧换新和3C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企业申请表》

          2.《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企业自营门店(或分公司)名单》

          3.《家电以旧换新和3C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企业承诺书》

          4.《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企业近3个月产品价格明细表》

          5.《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企业汇总表》

联系咨询电话:

市商务局 0471-6621172、6621221

新城区商务局0471-2387329

回民区商务局0471-6371236

玉泉区商务局13074731200

赛罕区商务局0471-6317085

土左旗商促局 0471-3123886

托县商务局 0471-8512211

和林县商促局 0471-2848958

清水河县商促中心0471-3124505

武川县商促局0471-8821668

经开区经发局 0471-8127356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