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征选2026年消费券发放平台服务商的公告》,市商务局组成评审小组,于2026年1月13日17时,对报名的7家服务机构进行评审,通过综合打分的方式,拟确定以下6家单位为2026年消费券发放平台服务商,现就本次结果公示如下:
1.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3.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
4.成都光合信号科技有限公司(抖音业务关联公司)
5.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6.呼和浩特市融媒体中心
公告时间:2026年1月14日—1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呼和浩特市商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471-6621170。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