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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发布来源: 转载 发布日期:2019-02-25 15: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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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6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3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治区商务厅就《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我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不断加深,推进了快递物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了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十二五”以来,我区邮政业持续快速发展,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2017年,全区共有邮政和快递企业401家,服务网点6000余个,从业人员4万余名,2017年新增就业3659人,直接服务用户超过1200万人,快递年进出港总量超过5.1亿件,服务遍及城乡,支撑我区互联网零售交易额达360亿元。但是,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仍面临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发展不协调、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出台《实施意见》,就是要加快推动制度创新,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协同效率,在兼顾绿色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我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

     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互为支撑,相互促进。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是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48号)的重要举措,是以行业协同撬动两大市场、提升经济整体效率的创新措施。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有利于快递物流转型升级、电子商务提质增效,有利于技术标准衔接统一、供应链协同创新,有利于扩大消费、提升用户体验,更好适应和满足网购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

     二、《实施意见》提出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科学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盟市有园区、旗县(市、区)有分拨、苏木乡镇有网点、嘎查村通快递;积极落实现有相关用地政策,保障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全国城市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以及国家级、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畜产品上行的双向流通。

     二是优化协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对快递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创新价格监督方式,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支持快递企业合作建设末端综合服务场所,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快递服务开放,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推进数据共享,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共同提升配送效率;加强协调共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是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和便利通行。制定快递服务车辆规范管理办法,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

     四是提升电商快递末端服务能力。鼓励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启动传统信报箱升级智能信报箱工程;鼓励快递企业开展共同配送、联收联投等投递服务合作,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建立末端配送补偿机制。2018年底快递公共服务站要达到1000处。

     五是推动协同发展标准化智能化。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鼓励发展智能仓储和仓配一体化服务,提高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的协同效率。

     六是推进协同运行绿色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建立绿色节能低碳的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实施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推进快递物流包装物减量化,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推动绿色运输与配送,加快调整运输结构,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快递行业的使用比例。

     三、《实施意见》的亮点和创新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进一步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实现许可备案网上统一办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是突出管理创新。要求创新价格监管,引导电商平台将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鼓励快递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提出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纳入相关规划,为加快完善快递末端服务网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解决突出矛盾。首先,保障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和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 5年内可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其次,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引导各地因地制宜解决快递运输需求与城市交通拥堵之间的矛盾。

     四是注重政策设计。从20185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快递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快递业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收集、共享与快递业安全运行有关的信息。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完善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数据保护、开放共享规则,建立数据中断等风险评估、提前通知和事先报告制度,为快递行业信息化监管、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高效和谐利用数据资源提供指引。同时,《实施意见》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的行业准入、用地支持、保障通行、末端建设等保障政策进行了细化明确,为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五是加强短板建设。提出提升末端供给能力,包括推广智能投递设施,支持传统信报箱改造;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开展联收联投等。同时,提高协同运行效率,鼓励通过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的无缝衔接和高效流动,实现信息协同化和服务智能化。

     六是明确绿色发展方向。明确提出电商快递绿色发展理念,鼓励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协同推动绿色发展,推广绿色包装、减量包装,实现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探索建立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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