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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解读

来源:商务部 发布日期:2024-03-26 17: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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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家庭服务行业,我国《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员应当与消费者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否则将面临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暂行办法》,合同内容需包括: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家庭服务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技能培训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服务费用及其支付形式;各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

同时,《暂行办法》对家政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家政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应先向公司反映实情,不得擅自脱岗;一旦发生消费者侵权行为,家政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此外,对家庭服务机构违规经营提出了严厉的处罚办法,如不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整改不合格,家政公司将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处罚;如不为员工建立管理档案、签订用工合同,家政公司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