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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商务局2024年度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09-25 15: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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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相关业务科室(单位)、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市商务局2024年度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4913


市商务局2024年度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局相关业务科室(单位)、旗县区商务局:

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商务实际,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职能职责

我局属于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应作为行业领域管理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规范标准等方面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一)根据“三管三必须”职责清单,市级商务部门“具体职责”有以下内容:

1.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成品油零售、汽车流通、旧货流通等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指导督促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餐饮业、大型会展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燃气管理、事故应急等安全生产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根据“三管三必须”职责清单,“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中“关于醇基液体燃料”部分,商务部门职责为:

负责督促餐饮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牵头组织醇基燃料安全监管部门对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经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餐饮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使用醇基燃料的第一责任。

(三)根据“三管三必须”职责清单,“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中“关于平台经济”,商务部门职责为:

促进直播带货、智能导购、智能补货、虚拟化体验等新兴网络经营行为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有关流通环节商品监管和用工安全。

二、职责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1.市级督导组:

为压紧压实各地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建立“重要活动(法定节假日)分组督导、日常检查科室负责”工作机制。在中秋、国庆期间,我局采取“领导包片”工作机制,成立四个督导检查工作组,分别由业务分管副局长党组成员以及、副处级领导干部任组长,分组对各旗县区(开发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每个督导检查组配备安全生产专家全程陪同跟踪指导。督导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局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对“三管三必须”、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和各行业领域企业隐患闭环整改情况等。

2.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要贯彻落实属地政府及安委办市安委办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宣传等活动,认真配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贸经营主体、旧货流通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汽车流通、餐饮、住宿、展览、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援助执行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隐患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餐饮经营主体企业加强燃气、醇基燃料安全管理,联合属地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牵头组织醇基燃料安全监管部门对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经营企业开展餐饮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餐饮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使用醇基燃料的第一责任。

3.各相关科室:

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及早研判涉及本领域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事故的规律特点,分析查找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改、检查力度,落实针对性风险管控措施,坚决堵塞监督漏洞、消除监管盲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局党组成员、各科室(单位)及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增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局领导要带队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解决突出问题。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属地商务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各督导组开展检查前要主动与市建科对接,协助联系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各科室(单位)及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研判当前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特点,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中的具体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督查、重实效”要求,结合当前季节特点,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科室(单位)及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并分别于919109日报送《中秋国庆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调度表》。

(三)强化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监测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加强协调联合、优化协同体系、统筹资源保障、增强应对能力。要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时刻保持战备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控制险情,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各科室(单位)及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务必于919109日报送《中秋国庆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调度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整理收集后一并报送。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