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额同比增速”列入2024年国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国家评分牵头部门为商务部,分值为1分,评分标准为实现正增长或持平得1分,负增长扣0.1分。
2024年,我市紧紧把握国家、自治区各项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机遇,牢牢把握“走在前、作表率”重大要求,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县域经济运行稳步发展、稳中有进。据第三方权威机构数据显示,2024年1-12月我市“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额”实现189.23亿元,同比增长5.47%。
一、关于县域的范围
按照国家统计局2022版地域统计县域,统计范围包含以下三类:一是,除市辖区外的所有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县级市、自治县、旗等,全国共1867个县级行政单位;二是,原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国共833个县级行政单位;三是,县域商业政策支持县及县域商业摸底县的市辖区中,仅统计包含乡村的乡及类似乡级单位,其中乡村指国家统计局城乡分类中的乡中心区和村庄,全国共涉及567个县级行政单位的653个乡级行政单位。
具体到我市则包括:土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5个旗县。
二、关于商品和服务销售额
指一定时期某一地域全部主要商业设施及市场主体,对常住和活跃流动人口全部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金额。
主要商业设施:指通过地图坐标定位的具有唯一性的商业个体单位,包括商超、农贸市场等在内的销售实物商品的零售网点;文旅休闲、餐饮、生活服务等在内的进行服务消费的服务网点;商贸中心等在内的综合性多元零售及服务网点,以及物流配送中心、快递网点等在内的物流快递网点。具体包括:商贸中心、连锁商超、便民商店、农贸市场、菜市场、餐饮场所、配送站点等。
市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包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4.个体工商户;5.外国公司分支机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商品销售主要包括:中西药品、石油及制品、粮油食品、服装鞋帽及纺织品、汽车、家电、家具、家装建材等。
服务销售主要包括:医疗服务、生活服务(餐饮、亲子、洗浴、健身、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快递暂存配送)、休闲娱乐、交通出行、旅游等。实物商品一般都会产生物流和仓储等衍生服务,服务一般不会产生。
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国家、自治区及我市一系列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策红利,扛起部门责任,不折不扣执行好、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推动县域经济再上新台阶。